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3000吨多晶硅项目

2017年11月4日,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3000吨多晶硅项目(A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3000吨多晶硅项目(A阶段)进行验收。验收工作组由建设单位(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中石化南京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中国化学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环评单位(新疆兵团勘测设计研究院)、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新疆奎屯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环境监理单位(乌鲁木齐天辰创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等单位代表和7名专业技术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听取了建设单位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的通报和新疆奎屯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对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通报,邀请八师环境监察支队对本项目环保设施建设及运行现场监察情况进行了通报,现场查看了建设项目的运行情况,现场查阅了建设单位的有关资料并经充分讨论后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新疆石河子开发区化工新材料产业园中部,本次A阶段扩建项目占地98650㎡,用地为厂区内空地。项目设计新增多晶硅生产能力为5000吨/年,最终形成年产17000吨多晶硅的生产能力。项目新增氢气制备及净化、氮气制备、循环水、还原尾气回收、精馏、还原、产品整理装置、三废处理中心和冷冻站等。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于2014年11月10日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八师(工交)备[2014]015号进行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

2014年8月,华陆工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化学工业部第六设计院)做了《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3000吨多晶硅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015年9月,新疆建设兵团勘探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本项目做了环评。

2016年1月18日,公司取得了新疆建设兵团第八师环境保护局师环审[2016]17号《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3000吨多晶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项目于2016年3月开工建设, 2016年11月中旬完成中间交接, 2016年12月30日取得第八师环保局的开机批复。

(三)投资情况

项目设计总投资19631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700万元,占总投资的6.47%;本项目A阶段实际工程总投资8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678万元,占实际工程总投资的11.4%。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三废处理中心807A扩能、三废处理中心807B改造、产品整理车间805C破碎除尘系统、硅芯腐蚀处理设施和事故池等。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A阶段与环评阶段对比无重大变动,但是存在一些变化情况,现将变化情况说明如下:

(一)环评中要求本项目三氯氢硅合成含尘废气经旋风布袋除尘后由15m高排气筒排入大气,项目实际硅粉提升由真空泵提升变更为提升机提升,含硅粉尘密闭自然沉降,不外排。

(二)环评中要求本项目三废处理中心碱洗塔尾气排气筒高度15m,项目实际排气筒高度为30m;硅芯制备工段碱洗塔经20m高排气筒排入大气,实际排放筒高度为35m。

(三)环评中要求本项目新建Q=5000m3/h×6循环水系统,项目实际新建Q=6000m3/h×2、4000m3/h×4循环水系统。

(四)环评中要求本项目硅芯制备产生酸洗废液送新疆危废处置中心处置,项目实际因硅芯腐蚀生产酸洗工艺改变,酸洗浓度由30%降为5%,酸洗废水送含氟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放。

(五)本项目设备维修产生废机油,收集后存放在危险废物暂存库,送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克拉玛依沃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规范处置。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本工程所产生的污水以“清污分流,分别治理”的原则进行治理,对不同的废水分别进行处理。项目废水按所含成分可分为含氯化物酸碱废水即I类废液,含氟酸碱废水即Ⅱ类废液和生活污水等。

I类废液送三废处理中心处理:一级洗涤塔塔釜酸性废液含大量氯化氢及二氧化硅,经酸液搅拌罐缓冲,再经一级洗涤塔底泵增压,少部分作为一级洗涤塔循环液,大部分去酸液缓冲罐缓冲,经一级压滤给料泵增压至0.6兆帕送一级压滤机,绝大部分二氧化硅被压制成滤饼除去。除去二氧化硅的废液去酸液平衡罐缓冲,再经酸液输送泵增压,大部分酸性废液返回一级洗气塔作为喷淋吸收液重复利用,少部分去PH调节罐与碱性废液中和。二级洗涤塔塔釜废液经二级洗涤塔底泵增压,大部分作为二级洗涤塔循环液,少部分去酸液平衡罐缓冲,再用碱液输送泵增压去PH调节罐与酸性废液中和。PH调节罐内废液经调节PH值6-9后,用二级压滤给料泵增压到0.6兆帕送二级压滤机,除去废液中硅酸钠等固废,滤液去缓冲罐。经中性废水泵增压去水质检测罐,经检测满足排放标准后排放到生产污水管网。

Ⅱ类含氟废水的处理:来自产品整理车间的含氟废水首先进入含氟废水调节池收集,经调节池提升泵增压打入反应槽,并经加药装置分别加入氢氧化钙、PAC混凝剂、PAM絮凝剂、盐酸,使含氟废水中的氟离子充分沉淀成沉淀物,经搅拌、混凝、絮凝、中和反应,使废水成弱碱性,固体杂质溢流进入斜管沉降器沉降,沉降物排至污泥池;经沉降净化后的清液自流进入PH调节罐,加入5%的稀盐酸溶液调节PH值控制在6-9,靠溢流进入中间水箱缓冲。经控制废水pH值及中间水箱液位,经中间水池提升泵增压进入砂过滤器,进一步净化后去出水检测池检测其pH值及含固量,使废水满足排放标准后排放至生产废水检测系统。

生活污水经过统一收集后,经过地埋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污水管网系统。

所有废水经处理合格后由污水总排口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二)废气: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来自烧碱装置含氯废气和氯化氢尾气,多晶硅生产还原尾气、TCS合成及初馏工段尾气,硅芯腐蚀工序含氟化物、NO2废气,三氯氢硅合成、还原氢化、精馏、氯硅烷罐区等无组织面源废气。

1、烧碱装置含氯废气:来自氯碱装置的废氯气及系统开、停车时的氯气进入氯气一级吸收塔与冷却后的液碱逆流接触循环吸收,未被吸收的废气由塔顶出来,进入氯气二级吸收塔与液碱逆流接触循环吸收,未被吸收的气体通过引分机后放空;

2、三废处理单元含氯化氢废气:来自多晶硅装置单元的生产废气,进入含氢废气缓冲罐,再经油封罐首先进入一级洗涤塔,用水或酸性废液作为喷淋液,废气中的氯硅烷成分与水发生复分解反应生成氯化氢、氢气以及二氧化硅,一部分氯化氢和二氧化硅溶入酸性废液中,另一部分氯化氢进入二级碱洗系统,用氢氧化钠的水溶液进行碱洗,氯化氢气体被全部洗涤吸收下来,不能被吸收的惰性气体则经水封再次净化除去携带的碱性液沫后高点放空。开、停车置换产生的不含氢废气经含氧尾气洗涤塔水洗后高点放空;

3、硅芯制备含氟化物、NOx废气:硅芯制备过程中使用硝酸、氢氟酸的水溶液对硅芯进行腐蚀,产生含氟化物、NO2废气。经净化塔处理(碱液喷淋中和)后高空排放;

4、硅棒破碎含尘废气:多晶硅硅棒破碎产生的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高空排放;

5、无组织面源废气:本项目多晶硅装置在整个生产过程中,其工艺物料均密封在设备和管道中,在正常生产过程中不会产生无组织废气排放。三氯氢硅合成、还原氢化、精馏、氯硅烷罐区等装置的阀门、管件及接头及设备密封件的损耗,产生无组织面源废气,通过加强设备维护和保养控制无组织废气的排放。

(三)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有输送机、风机、破碎设备、循环水泵以及各类传动机等。项目采取隔声、降噪、消声等措施对噪声源进行分类治理。噪音大的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及基础做减震处理,安装隔声窗、消音器;破碎设备、空压机等,设置在室内或声屏障围护内,厂区四周及高噪声厂房外种植降噪能力强的乔木,达到滞尘、美化、减噪等目的。

(四)固体废物:项目生产性工业固废包括:烧碱装置产生的盐泥、板框压滤污泥、硫酸坝及三废中心板框压滤污泥等送园区填埋场填埋。废螯合树脂和废离子膜、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送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目前未产生;稀硫酸、液碱外售;次氯酸钠自用;四氯化硅回收液返回系统重复利用;生活垃圾送城市垃圾场处理。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环境风险防范措施:2016年10月制定了《新疆大全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6年12月23日由兵团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备案(备案编号66002016C010031),成立机构并定期演练。新建2800m3事故应急水池,罐区、危化品库及检修、维护、冲洗等废水排放处设置围堰,围堰内设置地漏,各危险单元设置报警装置。

2、其他:冷氢化工艺“以新带老”,本次全厂实施冷氢化工艺后,对副产品氯硅烷(主要成分为四氯化硅)全部回用,四氯化硅利用率99%-99.5%,杂质氯硅烷进入渣系统水解处理,氯硅烷不外售。

还原炉余热利用闪蒸工艺,充分利用热量,减少补水;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艺废气进入含氢尾气氯硅烷回收装置,工艺废气进入三废处理中心前再次利用。

四、环保设施调试运行效果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主体工程运行稳定,配套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满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中规定的生产负荷75%以上要求。按照奎屯市环境监测站的验收监测报告(奎验字〔2017〕第010号),有关监测结果如下: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含氟废水处理站氟化物排放浓度符合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限值;

废水总排放口主要污染物COD、SS、活性氯、氟化物、氨氮、动植物油、pH等排放浓度均符合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限值。

2、废气:新建三废处理中心废气排放口氯化氢最高排放浓度、最高排放速率均未超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

改扩建三废处理中心废气排放口氯化氢最高排放浓度、最高排放速率均未超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

多晶硅破碎除尘系统排气筒颗粒物最高排放浓度、最高排放速率未超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

硅芯腐蚀处理工序碱液喷淋后口氟化物最高排放浓度、最高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氟化物≤9.0mg/m3)、附录B内插法计算的最高允许排放速率0.795kg/h;

硅芯腐蚀处理工序碱液喷淋后口氮氧化物最高排放浓度、最高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氮氧化物≤240mg/m3)、附录B内插法计算的最高允许排放速率5.64kg/h。

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氯气、氯化氢、氟化物、二氧化氮最高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噪声:项目昼间、夜间厂界噪声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实现了“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达到固废综合利用。危险废物交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

5、污染物排放总量:废水中主要污染物COD、氨氮排放量均满足满足环评批复总量COD≤82.4吨/年、氨氮≤5.2吨/年;

废气中主要污染物氮氧化物排放量满足批复总量≤28.8吨/年。

(二)环保设施去除效率

废水治理设施:COD平均去除效率为98.9%,SS平均去除效率99.5%,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对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周边五口井地下水进行监测,本五口水井pH、氨氮、挥发酚、砷、汞、六价铬、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氰化物、高锰酸盐指数、铅、镉、铜、锌、铁、锰、氟化物、氯化物、硫酸盐、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总大肠菌群等指标浓度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III类标准。

六、验收结论

验收组认为: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落实了环保措施,环保设施运行正常,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总量指标满足环评要求,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验收合格。

七、下一步环保环境工作要求

1、进一步提高全员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强化企业自行环境监测管理,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2、不断强化和完善企业环境应急方案和措施管理,杜绝环保事故发生;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监控和管理。

3、对照即将执行的排放标准,做好提标改造工作。

八、结论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3000吨多晶硅项目(A阶段)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及其批复要求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建立了相应的环保管理制度,“三废”排放达到国家相关排放标准。目前,本项目已完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将正式投入生产。

公示期:2017年11月10日-12月10日。

举报电话:0993-2706009。

公示地点:www.xjdqsolar.com。